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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天津市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的通知

2015年12月14日 10:18:45 访问量:76

2016年天津市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的通知

各镇街教委、国办中小学、局直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更好地交流基础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经验,提高广大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教育科研的水平,推进全市基础教育群众性教育科研工作的科学发展,我会将举办2016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1.参评论文应具有创新性,体现本区县、本学校的最新研究成果。

2. 参评论文必须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并对教育教学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可以论述正在推广普及的经验和成果,也可以进行前瞻性、预见性的超前研究。

3. 参评论文应主题鲜明、结构合理、逻辑性强、文字通顺。题目、内容和语言都应具有学术研究的特点,避免写成工作总结,进行空洞论述,滥用名人名句等弊病。字数不少于3000字。

4. 参评者须为2016年度在区县教育学会注册的天津市教育学会会员,今年申报材料中会员证复印件,可由会员所在镇街或局直学校、单位上报的《2016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登记表》(见附件二)中的2016年会员证编号替代,请认真如实填写,并在登记表上加盖上报单位公章。如果文章有两位及以上作者,只填第一作者会员证编号,每位会员上报不超过两篇论文。本次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评选办法

  1. 为保证评选质量,我区教育学会将组织初评,优秀的论文上报到市教育学会参加市级评审。

2. 论文奖励等次为一、二、三等奖及“最佳论文指导奖”。每篇参评论文可报论文导师1-2人。导师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相应的业务领导职务,含本区县教育学会的专职教科研人员。报送评选的论文中,每位导师指导的论文不得多于两篇。

3. 本次评选活动强调学术诚信,严格执行市教育学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基础教育学术诚信工作的意见》(津教学会[2009]5号)和《关于建立学术诚信档案制度的有关规定》(津教学会[2004]6号)文件精神。参评论文的作者须在《2016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以下简称《申报表》)“本人承诺”一栏内发表个人诚信的郑重声明,并由一位校级领导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做为学术诚信证明。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报送要求:

1. 参加评选的论文,须填写《2016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申报表》(见附件一),申报表中的编号一栏不要填写,由区教育学会统一填写。学科分类严格按登记表中的学科填写,在本人承诺一栏内发表个人诚信的郑重声明,并由一位校级领导签字,单位盖章,做学术诚信证明。将论文纸介稿及《申报表》各一份一同上交。

2. 关于纸介文字稿和表格

2016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申报表》(竖表)和《2016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登记表》(横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市教育学会印制的表样(见附件),一律用A4纸自行复制,各单位的登记表(横表)分学科打印,分别加盖上报单位公章;参评论文文字稿也一律用A4纸打印,以保证纸张规格统一,便于存档,论文标题用宋体小2号,正文用仿宋_GB23123号,并与电子稿一并报送。内文不再打印作者单位和作者署名。参评论文申报材料要求:首页为《申报表》,其后为参评论文

3.关于电子稿和电子表格

请各单位分别设两个总文件夹。一个命名为“□□单位2016教育创新参评论文电子稿”,下面设立若干分文件夹,分别按单位学科分类命名,如:“八门城小语”、“八门城政治”等,内存参评论文电子稿(《申报表》作为首页),每一篇参评论文电子稿的“文档名”务必以该参评教师姓名命名;另一个命名为“□□单位2016教育创新参评论文登记表”,内存参评论文汇总后的登记表,表内文字一律使用楷体GB2312字体。

四、报送论文日期

局直单位于20151230日、各教委20151231日组织报送。

附件:

12016年天津市基础教育“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申报表

22016年天津市教育学会“教育创新”论文评选登记表

 

宝坻区教育学会

2015.12.10

  • 附件(2个)
  • 2016创新论文附件二:市级登记表 .xls (18kb) 下载
  • 2016创新论文附件一:市级申报表.doc (39kb) 下载
编辑:牟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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