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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阅览室管理规定

2015年10月24日 11:25:00 访问量:97

    学校电子阅览室是供全校师生上网浏览信息,阅读电子图书的场所,是教师和学生获取信息的重要窗口,应规范管理。为保证发挥其正常功能,特制订规章制度如下:

    一、电子阅览室只对本校教职工和在校生开放,不接待其他读者。

    二、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读者都必须出示本人证件。自觉遵守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条例管理办法》及学校的有关规定。

三、凡进入电子阅览室的读者必须衣着整洁,穿戴鞋套,不穿背心、拖鞋入内。

四、任何读者不得在本阅览室观看含有色情、反动、迷信、暴力等内容的电子出版物。

五、讲究卫生,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不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严禁吸烟。

六、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在室内大声喧哗、重步行走、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七、电子阅览室实行“一人一机”制,严禁多人共用一台电脑;

八、爱护计算机和其他设备,不得擅自拆卸、挪动计算机,不得私自插、拔电源及信号数据线,不得违章强行开关计算机和外接设备。          

九、未经工作人员允许,读者不得在计算机中安装任何其他软件,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内的任何配置,修改或删除计算机上的任何系统文件。

十、为防止病毒入侵,请勿自带光盘、U盘进入本室使用,一经发现,一律没收。

    十一、上机过程中出现机器故障,请立即报告工作人员解决,读者不可擅自处理,损坏计算机及其他设备的,照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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