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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的解读

2015年11月05日 11:40:12 访问量:60

       对《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的解读

 

一、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历史回顾

 

     学分是学校衡量课程分量和课程时间的单位.学分管理是用学分计算学习量,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它按照培养目标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上的总学分作为学生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

 

崔允漷先生在研究学分制管理时,曾提出过9个问题与10条建议.

 

问题一:为什么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新方案要采用学分制;

 

问题二:怎样规定学分与学分制;

 

问题三:怎样根据学分制的框架规定高中毕业要求;

 

问题四:是否按课程结果或功能的不同将课程分类;

 

问题五:谁有权力认定学分;

 

问题六:是否考虑学分之间的等值或者差异问题;

 

问题七:采用学年学分制后,怎样安排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问题八:是否设置奖励学分与绩点制;

 

问题九:是否必须采用无班级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

 

二、国家教育部对高中学分管理的要求

 

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的课程结构.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基本毕业学分).

 

三、市教委文件的解读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的有关规定和我市进行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有关文件,借鉴先期进行实验的省,自治区的经验,结合我市高中教育的实际,市教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分由学校认定".学分认定成为高中学校和教师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分管理工作,特作出以下有关规定,请各区县和普通高中学校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建立学分管理工作组织

 

1.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等学分管理工作组织.

 

第二部分:制定学分管理工作方案与工作制度

 

2.各区县教研室要制订本区县学分管理工作细则.

 

3.普通高中学校要制订学分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方案要简单易行,做到全面,客观与可操作性相统一,既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多种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参照"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中学分认定的有关要求,制订各学科具体的学分认定的内容和标准.

 

4.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区县,学校学分管理工作制度与诚信制度.

第三部分:学分认定内容

 

5.认定内容包括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学时,修习过程表现和修习课程(模块)考核成绩.

 

6.修习过程表现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及各项学习任务的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以及平时成绩等.

 

7.学生修习学时不得少于所修课程(模块)总学时的5/6.

 

8.修习学时,过程评定等级和测试成绩三项认定均合格者方能获得该课程(模块)的学分.

 

9.学分认定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

 

10.学生修习学时,修习过程评定等级,测试成绩和学分认定结果分别记入学生学分认定表及学生档案.

 

11.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标准参见《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第五部分:学分认定过程

 

12.任课(指导)教师要综合学生学分修习情况,过程表现,考核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并将此意见及学生的相关资料报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审核,由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认定.

 

13.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自接到复议申请15日内予以复议,并作出书面决议通知申请人.

 

广东省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学校确定课程考核负责人→课程考核负责人提交学生考核成绩→学科组审核→教务处复核→主管教学校长确认→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档.学分认定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有关负责人必须签署意见并签名.

 

第六部分:学分认定管理

 

14.学生修习课程通过学年学分和三年总学分进行管理.学生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15.考核未通过的模块可以补考(只可申请一次),也可重修或依据相关规定另外选修其他模块.

 

16.由于休学等原因造成学习过程间断(不得超过一年),其学分及有关材料可连续计算或使用.

 

17.由于身体原因不宜修习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免修赋予相应的学分.

 

18.转学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入学校予以认可.

 

第七部分:对学分认定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19.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要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对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0.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我市高中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四、关于学生选课指导的几个问题

 

1.形成学校课程方案的基本思路

 

结合国家要求与学校实际,一般来讲,不同的学校,课程方案可能不同,有可能还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对于一个学校的课程方案来说,其最核心的内容不外乎二个方面:一是学校给学生提供什么课程(模块),二是学校如何提供这些课程(模块).学校在形成课程方案时大致会出现两种思路,在这两种思路的引导下,会形成多种多样的学校课程方案:

 

一是必修模块或主要必修模块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统一学习,选修课则由学生自由选择.这是一种统一学习必修课的思路,是学生只有部分选择空间的思路.

 

二是除了选修课由学生自由选择以外,必修课的学习时间也由学生自己灵活安排的思路.这是一种学生自主安排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的思路,是让学生全面选择的思路.但学生对必修模块的选择不是学或不学的选择,而是什么时候学,以及先学什么后学什么的选择.

 

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思路留给学生的空间更大,本质上它的改革力度与价值都更大.

 

 

 

2 .学校课程方案形成中应遵循的基本程序:

 

(1)学校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主要由主管校长,教务和教研部门负责人,各科目负责人等组成.

 

(2)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组建各学科课程小组(年级任课教师的意义淡化,学科任课教师的意义强化).学科课程小组的核心成员为本学科任课教师.

 

(3)各学科课程小组讨论并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并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4)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各学科上交的方案进行整合,列出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清单.

 

(5)学生依据学校的课程清单,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习意愿进行选课,填写选课单.

 

(6)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单进行统计,并上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7)学校课程委员会对全校各班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下一学期的课程表.

 

(8)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确认自己的选择课程(必要时做适当调整),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3.学校课程方案形成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每段10,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2)高一以必修课为主.特别是高一的第一学段应以必修课为主,高三尽量少排或不排必修课.

 

(3)学生要有自己的个性化的课表.学生的个人课表至少应包含三个要素: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

 

(4)学校的周教学课时一般应不低于32节不超过35.

 

(5)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要修得一定学分(必修,选修均可).

 

(6)体育,艺术课程应延续到高三下学期.

 

(7)部分必修学分要从选修模块中获得.必修课中,物理3,化学3,信息技术2各两个学分以及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所有或多数学分都要从选修模块中获得.

 

(8)文科类选修课程可较早引入.

 

(9)建议对一般课程两节连排.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学生课后来回换教室,找教室的次数,另一方面比较适合前面我们所提出的课程最好按偶数编排的基本原则.

 

(10)学生选课最好以学期为单位.即在假期一次选定一个学期内两个学段所有想修习的课程,而不是每次只选一个学段的课程.

 

(11)学校要努力保证学生能修习到他所选的课程.

 

(12)对于同一门课程有多个教师想开课的情况,可以采取竞争上岗制,即让学生在选课的同时也选老师.

 

 

 

普通高中课程编排流程图:

 

学校成立课程委员会

 

 

组织各学科

 

 

课程小组

 

 

提出各学科必修课,选修课的

 

 

开设意见

 

 

汇总

 

 

排出下一学期内学校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学生选课,将选课单交给班主任

 

 

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上交学校课程委员会进行统计

 

 

学校课程委员会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汇总,以及全校范围内的调整排出学校下一学期的课程表

 

 

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学生选课指导流程图:

 

在了解自己学习需要基础上进行下一轮选课

 

 

学生选课

 

 

选课指导中心、班主任、导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依据个人课表进行学习

 

 

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选课情况

 

 

学校进行统计整理

 

 

排出下一学期全校的课程表

 

 

学生根据学校课表制定自己的课表

 

 

学校公布选修课清单,分发《选课指导手册》以及选课单

 

 

 

 

 

                                      作者:曹全路(天津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20067

        对《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的解读

 

一、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历史回顾

 

     学分是学校衡量课程分量和课程时间的单位.学分管理是用学分计算学习量,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它按照培养目标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上的总学分作为学生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

 

崔允漷先生在研究学分制管理时,曾提出过9个问题与10条建议.

 

问题一:为什么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新方案要采用学分制;

 

问题二:怎样规定学分与学分制;

 

问题三:怎样根据学分制的框架规定高中毕业要求;

 

问题四:是否按课程结果或功能的不同将课程分类;

 

问题五:谁有权力认定学分;

 

问题六:是否考虑学分之间的等值或者差异问题;

 

问题七:采用学年学分制后,怎样安排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问题八:是否设置奖励学分与绩点制;

 

问题九:是否必须采用无班级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

 

二、国家教育部对高中学分管理的要求

 

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的课程结构.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基本毕业学分).

 

三、市教委文件的解读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的有关规定和我市进行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有关文件,借鉴先期进行实验的省,自治区的经验,结合我市高中教育的实际,市教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分由学校认定".学分认定成为高中学校和教师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分管理工作,特作出以下有关规定,请各区县和普通高中学校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建立学分管理工作组织

 

1.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等学分管理工作组织.

 

第二部分:制定学分管理工作方案与工作制度

 

2.各区县教研室要制订本区县学分管理工作细则.

 

3.普通高中学校要制订学分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方案要简单易行,做到全面,客观与可操作性相统一,既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多种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参照"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中学分认定的有关要求,制订各学科具体的学分认定的内容和标准.

 

4.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区县,学校学分管理工作制度与诚信制度.

第三部分:学分认定内容

 

5.认定内容包括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学时,修习过程表现和修习课程(模块)考核成绩.

 

6.修习过程表现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及各项学习任务的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以及平时成绩等.

 

7.学生修习学时不得少于所修课程(模块)总学时的5/6.

 

8.修习学时,过程评定等级和测试成绩三项认定均合格者方能获得该课程(模块)的学分.

 

9.学分认定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

 

10.学生修习学时,修习过程评定等级,测试成绩和学分认定结果分别记入学生学分认定表及学生档案.

 

11.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标准参见《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第五部分:学分认定过程

 

12.任课(指导)教师要综合学生学分修习情况,过程表现,考核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并将此意见及学生的相关资料报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审核,由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认定.

 

13.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自接到复议申请15日内予以复议,并作出书面决议通知申请人.

 

广东省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学校确定课程考核负责人→课程考核负责人提交学生考核成绩→学科组审核→教务处复核→主管教学校长确认→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档.学分认定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有关负责人必须签署意见并签名.

 

第六部分:学分认定管理

 

14.学生修习课程通过学年学分和三年总学分进行管理.学生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15.考核未通过的模块可以补考(只可申请一次),也可重修或依据相关规定另外选修其他模块.

 

16.由于休学等原因造成学习过程间断(不得超过一年),其学分及有关材料可连续计算或使用.

 

17.由于身体原因不宜修习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免修赋予相应的学分.

 

18.转学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入学校予以认可.

 

第七部分:对学分认定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19.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要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对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0.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我市高中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四、关于学生选课指导的几个问题

 

1.形成学校课程方案的基本思路

 

结合国家要求与学校实际,一般来讲,不同的学校,课程方案可能不同,有可能还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对于一个学校的课程方案来说,其最核心的内容不外乎二个方面:一是学校给学生提供什么课程(模块),二是学校如何提供这些课程(模块).学校在形成课程方案时大致会出现两种思路,在这两种思路的引导下,会形成多种多样的学校课程方案:

 

一是必修模块或主要必修模块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统一学习,选修课则由学生自由选择.这是一种统一学习必修课的思路,是学生只有部分选择空间的思路.

 

二是除了选修课由学生自由选择以外,必修课的学习时间也由学生自己灵活安排的思路.这是一种学生自主安排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的思路,是让学生全面选择的思路.但学生对必修模块的选择不是学或不学的选择,而是什么时候学,以及先学什么后学什么的选择.

 

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思路留给学生的空间更大,本质上它的改革力度与价值都更大.

 

 

 

2 .学校课程方案形成中应遵循的基本程序:

 

(1)学校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主要由主管校长,教务和教研部门负责人,各科目负责人等组成.

 

(2)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组建各学科课程小组(年级任课教师的意义淡化,学科任课教师的意义强化).学科课程小组的核心成员为本学科任课教师.

 

(3)各学科课程小组讨论并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并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4)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各学科上交的方案进行整合,列出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清单.

 

(5)学生依据学校的课程清单,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习意愿进行选课,填写选课单.

 

(6)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单进行统计,并上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7)学校课程委员会对全校各班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下一学期的课程表.

 

(8)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确认自己的选择课程(必要时做适当调整),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3.学校课程方案形成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每段10,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2)高一以必修课为主.特别是高一的第一学段应以必修课为主,高三尽量少排或不排必修课.

 

(3)学生要有自己的个性化的课表.学生的个人课表至少应包含三个要素: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

 

(4)学校的周教学课时一般应不低于32节不超过35.

 

(5)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要修得一定学分(必修,选修均可).

 

(6)体育,艺术课程应延续到高三下学期.

 

(7)部分必修学分要从选修模块中获得.必修课中,物理3,化学3,信息技术2各两个学分以及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所有或多数学分都要从选修模块中获得.

 

(8)文科类选修课程可较早引入.

 

(9)建议对一般课程两节连排.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学生课后来回换教室,找教室的次数,另一方面比较适合前面我们所提出的课程最好按偶数编排的基本原则.

 

(10)学生选课最好以学期为单位.即在假期一次选定一个学期内两个学段所有想修习的课程,而不是每次只选一个学段的课程.

 

(11)学校要努力保证学生能修习到他所选的课程.

 

(12)对于同一门课程有多个教师想开课的情况,可以采取竞争上岗制,即让学生在选课的同时也选老师.

 

 

 

普通高中课程编排流程图:

 

学校成立课程委员会

 

 

组织各学科

 

 

课程小组

 

 

提出各学科必修课,选修课的

 

 

开设意见

 

 

汇总

 

 

排出下一学期内学校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学生选课,将选课单交给班主任

 

 

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上交学校课程委员会进行统计

 

 

学校课程委员会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汇总,以及全校范围内的调整排出学校下一学期的课程表

 

 

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学生选课指导流程图:

 

在了解自己学习需要基础上进行下一轮选课

 

 

学生选课

 

 

选课指导中心、班主任、导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依据个人课表进行学习

 

 

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选课情况

 

 

学校进行统计整理

 

 

排出下一学期全校的课程表

 

 

学生根据学校课表制定自己的课表

 

 

学校公布选修课清单,分发《选课指导手册》以及选课单

 

 

 

 

 

                                      作者:曹全路(天津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20067

 

 

 

        对《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的解读

 

一、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历史回顾

 

     学分是学校衡量课程分量和课程时间的单位.学分管理是用学分计算学习量,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它按照培养目标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上的总学分作为学生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

 

崔允漷先生在研究学分制管理时,曾提出过9个问题与10条建议.

 

问题一:为什么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新方案要采用学分制;

 

问题二:怎样规定学分与学分制;

 

问题三:怎样根据学分制的框架规定高中毕业要求;

 

问题四:是否按课程结果或功能的不同将课程分类;

 

问题五:谁有权力认定学分;

 

问题六:是否考虑学分之间的等值或者差异问题;

 

问题七:采用学年学分制后,怎样安排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问题八:是否设置奖励学分与绩点制;

 

问题九:是否必须采用无班级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

 

二、国家教育部对高中学分管理的要求

 

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的课程结构.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基本毕业学分).

 

三、市教委文件的解读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的有关规定和我市进行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有关文件,借鉴先期进行实验的省,自治区的经验,结合我市高中教育的实际,市教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分由学校认定".学分认定成为高中学校和教师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分管理工作,特作出以下有关规定,请各区县和普通高中学校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建立学分管理工作组织

 

1.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等学分管理工作组织.

 

第二部分:制定学分管理工作方案与工作制度

 

2.各区县教研室要制订本区县学分管理工作细则.

 

3.普通高中学校要制订学分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方案要简单易行,做到全面,客观与可操作性相统一,既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多种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参照"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中学分认定的有关要求,制订各学科具体的学分认定的内容和标准.

 

4.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区县,学校学分管理工作制度与诚信制度.

第三部分:学分认定内容

 

5.认定内容包括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学时,修习过程表现和修习课程(模块)考核成绩.

 

6.修习过程表现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及各项学习任务的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以及平时成绩等.

 

7.学生修习学时不得少于所修课程(模块)总学时的5/6.

 

8.修习学时,过程评定等级和测试成绩三项认定均合格者方能获得该课程(模块)的学分.

 

9.学分认定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

 

10.学生修习学时,修习过程评定等级,测试成绩和学分认定结果分别记入学生学分认定表及学生档案.

 

11.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标准参见《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第五部分:学分认定过程

 

12.任课(指导)教师要综合学生学分修习情况,过程表现,考核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并将此意见及学生的相关资料报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审核,由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认定.

 

13.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自接到复议申请15日内予以复议,并作出书面决议通知申请人.

 

广东省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学校确定课程考核负责人→课程考核负责人提交学生考核成绩→学科组审核→教务处复核→主管教学校长确认→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档.学分认定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有关负责人必须签署意见并签名.

 

第六部分:学分认定管理

 

14.学生修习课程通过学年学分和三年总学分进行管理.学生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15.考核未通过的模块可以补考(只可申请一次),也可重修或依据相关规定另外选修其他模块.

 

16.由于休学等原因造成学习过程间断(不得超过一年),其学分及有关材料可连续计算或使用.

 

17.由于身体原因不宜修习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免修赋予相应的学分.

 

18.转学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入学校予以认可.

 

第七部分:对学分认定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19.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要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对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0.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我市高中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四、关于学生选课指导的几个问题

 

1.形成学校课程方案的基本思路

 

结合国家要求与学校实际,一般来讲,不同的学校,课程方案可能不同,有可能还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对于一个学校的课程方案来说,其最核心的内容不外乎二个方面:一是学校给学生提供什么课程(模块),二是学校如何提供这些课程(模块).学校在形成课程方案时大致会出现两种思路,在这两种思路的引导下,会形成多种多样的学校课程方案:

 

一是必修模块或主要必修模块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统一学习,选修课则由学生自由选择.这是一种统一学习必修课的思路,是学生只有部分选择空间的思路.

 

二是除了选修课由学生自由选择以外,必修课的学习时间也由学生自己灵活安排的思路.这是一种学生自主安排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的思路,是让学生全面选择的思路.但学生对必修模块的选择不是学或不学的选择,而是什么时候学,以及先学什么后学什么的选择.

 

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思路留给学生的空间更大,本质上它的改革力度与价值都更大.

 

 

 

2 .学校课程方案形成中应遵循的基本程序:

 

(1)学校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主要由主管校长,教务和教研部门负责人,各科目负责人等组成.

 

(2)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组建各学科课程小组(年级任课教师的意义淡化,学科任课教师的意义强化).学科课程小组的核心成员为本学科任课教师.

 

(3)各学科课程小组讨论并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并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4)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各学科上交的方案进行整合,列出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清单.

 

(5)学生依据学校的课程清单,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习意愿进行选课,填写选课单.

 

(6)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单进行统计,并上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7)学校课程委员会对全校各班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下一学期的课程表.

 

(8)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确认自己的选择课程(必要时做适当调整),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3.学校课程方案形成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每段10,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2)高一以必修课为主.特别是高一的第一学段应以必修课为主,高三尽量少排或不排必修课.

 

(3)学生要有自己的个性化的课表.学生的个人课表至少应包含三个要素: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

 

(4)学校的周教学课时一般应不低于32节不超过35.

 

(5)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要修得一定学分(必修,选修均可).

 

(6)体育,艺术课程应延续到高三下学期.

 

(7)部分必修学分要从选修模块中获得.必修课中,物理3,化学3,信息技术2各两个学分以及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所有或多数学分都要从选修模块中获得.

 

(8)文科类选修课程可较早引入.

 

(9)建议对一般课程两节连排.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学生课后来回换教室,找教室的次数,另一方面比较适合前面我们所提出的课程最好按偶数编排的基本原则.

 

(10)学生选课最好以学期为单位.即在假期一次选定一个学期内两个学段所有想修习的课程,而不是每次只选一个学段的课程.

 

(11)学校要努力保证学生能修习到他所选的课程.

 

(12)对于同一门课程有多个教师想开课的情况,可以采取竞争上岗制,即让学生在选课的同时也选老师.

 

 

 

普通高中课程编排流程图:

 

学校成立课程委员会

 

 

组织各学科

 

 

课程小组

 

 

提出各学科必修课,选修课的

 

 

开设意见

 

 

汇总

 

 

排出下一学期内学校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学生选课,将选课单交给班主任

 

 

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上交学校课程委员会进行统计

 

 

学校课程委员会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汇总,以及全校范围内的调整排出学校下一学期的课程表

 

 

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学生选课指导流程图:

 

在了解自己学习需要基础上进行下一轮选课

 

 

学生选课

 

 

选课指导中心、班主任、导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依据个人课表进行学习

 

 

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选课情况

 

 

学校进行统计整理

 

 

排出下一学期全校的课程表

 

 

学生根据学校课表制定自己的课表

 

 

学校公布选修课清单,分发《选课指导手册》以及选课单

 

 

 

 

 

                                      作者:曹全路(天津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20067

 

 

 

 

        对《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的解读

 

一、实行学分制管理的历史回顾

 

     学分是学校衡量课程分量和课程时间的单位.学分管理是用学分计算学习量,记录学生在相应的课程领域的成长经历,以及所达到的发展程度的一种管理模式.它按照培养目标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学习和学生应得的总分,以取得规定的最低限度以上的总学分作为学生达到毕业程度的标准.

 

崔允漷先生在研究学分制管理时,曾提出过9个问题与10条建议.

 

问题一:为什么我国普通高中课程新方案要采用学分制;

 

问题二:怎样规定学分与学分制;

 

问题三:怎样根据学分制的框架规定高中毕业要求;

 

问题四:是否按课程结果或功能的不同将课程分类;

 

问题五:谁有权力认定学分;

 

问题六:是否考虑学分之间的等值或者差异问题;

 

问题七:采用学年学分制后,怎样安排考试不及格的学生

 

问题八:是否设置奖励学分与绩点制;

 

问题九:是否必须采用无班级或无年级制的完全学分制。

 

二、国家教育部对高中学分管理的要求

 

课程结构——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的课程结构.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研究性学习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课程,三年共计15学分.

 

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获得2学分.

 

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基本毕业学分).

 

三、市教委文件的解读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中的有关规定和我市进行高中课程改革实验的有关文件,借鉴先期进行实验的省,自治区的经验,结合我市高中教育的实际,市教委组织有关人员研究制订了《天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规定,"学分由学校认定".学分认定成为高中学校和教师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规范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学分管理工作,特作出以下有关规定,请各区县和普通高中学校遵照执行.

 

第一部分:建立学分管理工作组织

 

1.普通高中学校要成立学分管理委员会,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等学分管理工作组织.

 

第二部分:制定学分管理工作方案与工作制度

 

2.各区县教研室要制订本区县学分管理工作细则.

 

3.普通高中学校要制订学分管理工作的具体方案.方案要简单易行,做到全面,客观与可操作性相统一,既注重学生的学业成绩,又重视学生多种素质和能力的培养.

 

学校可参照"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中学分认定的有关要求,制订各学科具体的学分认定的内容和标准.

 

4.建立并逐步完善各区县,学校学分管理工作制度与诚信制度.

第三部分:学分认定内容

 

5.认定内容包括学生参加课程修习的学时,修习过程表现和修习课程(模块)考核成绩.

 

6.修习过程表现包括学生在修习过程中的态度,参与教学活动情况,完成作业及各项学习任务的情况,从事与修习内容相关的实验和实践活动以及平时成绩等.

 

7.学生修习学时不得少于所修课程(模块)总学时的5/6.

 

8.修习学时,过程评定等级和测试成绩三项认定均合格者方能获得该课程(模块)的学分.

 

9.学分认定结果以等级形式呈现,分为A,B,C,D四个等级,D等为不合格.

 

10.学生修习学时,修习过程评定等级,测试成绩和学分认定结果分别记入学生学分认定表及学生档案.

 

11.综合实践活动学分的认定标准参见《天津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综合实践活动教学实施指导意见》.

 

第五部分:学分认定过程

 

12.任课(指导)教师要综合学生学分修习情况,过程表现,考核成绩等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并将此意见及学生的相关资料报学科学分管理工作小组审核,由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认定.

 

13.学生对学校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学校学分管理委员会自接到复议申请15日内予以复议,并作出书面决议通知申请人.

 

广东省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学校确定课程考核负责人→课程考核负责人提交学生考核成绩→学科组审核→教务处复核→主管教学校长确认→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档.学分认定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有关负责人必须签署意见并签名.

 

第六部分:学分认定管理

 

14.学生修习课程通过学年学分和三年总学分进行管理.学生每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选修模块,获得更多学分.

 

15.考核未通过的模块可以补考(只可申请一次),也可重修或依据相关规定另外选修其他模块.

 

16.由于休学等原因造成学习过程间断(不得超过一年),其学分及有关材料可连续计算或使用.

 

17.由于身体原因不宜修习体育与健康课程的学生,可申请免修,免修赋予相应的学分.

 

18.转学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入学校予以认可.

 

第七部分:对学分认定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19.学校的学分认定工作要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以及社会的监督.,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通过检查评估等手段对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20.按照《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我市高中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四、关于学生选课指导的几个问题

 

1.形成学校课程方案的基本思路

 

结合国家要求与学校实际,一般来讲,不同的学校,课程方案可能不同,有可能还存在较大的差异.但对于一个学校的课程方案来说,其最核心的内容不外乎二个方面:一是学校给学生提供什么课程(模块),二是学校如何提供这些课程(模块).学校在形成课程方案时大致会出现两种思路,在这两种思路的引导下,会形成多种多样的学校课程方案:

 

一是必修模块或主要必修模块由学校统一安排,学生统一学习,选修课则由学生自由选择.这是一种统一学习必修课的思路,是学生只有部分选择空间的思路.

 

二是除了选修课由学生自由选择以外,必修课的学习时间也由学生自己灵活安排的思路.这是一种学生自主安排所有课程(包括必修课)的思路,是让学生全面选择的思路.但学生对必修模块的选择不是学或不学的选择,而是什么时候学,以及先学什么后学什么的选择.

 

相比较而言,第二种思路留给学生的空间更大,本质上它的改革力度与价值都更大.

 

 

 

2 .学校课程方案形成中应遵循的基本程序:

 

(1)学校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主要由主管校长,教务和教研部门负责人,各科目负责人等组成.

 

(2)课程指导委员会负责组建各学科课程小组(年级任课教师的意义淡化,学科任课教师的意义强化).学科课程小组的核心成员为本学科任课教师.

 

(3)各学科课程小组讨论并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并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4)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对各学科上交的方案进行整合,列出供学生选择的课程清单.

 

(5)学生依据学校的课程清单,在教师指导下,根据自己的学习意愿进行选课,填写选课单.

 

(6)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单进行统计,并上报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

 

(7)学校课程委员会对全校各班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下一学期的课程表.

 

(8)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确认自己的选择课程(必要时做适当调整),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3.学校课程方案形成过程中应注意的主要问题:

 

(1)每学期分两学段安排课程.每段10,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

 

(2)高一以必修课为主.特别是高一的第一学段应以必修课为主,高三尽量少排或不排必修课.

 

(3)学生要有自己的个性化的课表.学生的个人课表至少应包含三个要素: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

 

(4)学校的周教学课时一般应不低于32节不超过35.

 

(5)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要修得一定学分(必修,选修均可).

 

(6)体育,艺术课程应延续到高三下学期.

 

(7)部分必修学分要从选修模块中获得.必修课中,物理3,化学3,信息技术2各两个学分以及艺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的所有或多数学分都要从选修模块中获得.

 

(8)文科类选修课程可较早引入.

 

(9)建议对一般课程两节连排.这样做一方面可以减少学生课后来回换教室,找教室的次数,另一方面比较适合前面我们所提出的课程最好按偶数编排的基本原则.

 

(10)学生选课最好以学期为单位.即在假期一次选定一个学期内两个学段所有想修习的课程,而不是每次只选一个学段的课程.

 

(11)学校要努力保证学生能修习到他所选的课程.

 

(12)对于同一门课程有多个教师想开课的情况,可以采取竞争上岗制,即让学生在选课的同时也选老师.

 

 

 

普通高中课程编排流程图:

 

学校成立课程委员会

 

 

组织各学科

 

 

课程小组

 

 

提出各学科必修课,选修课的

 

 

开设意见

 

 

汇总

 

 

排出下一学期内学校可供学生选择的课程

 

 

学生选课,将选课单交给班主任

 

 

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情况并将统计结果上交学校课程委员会进行统计

 

 

学校课程委员会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汇总,以及全校范围内的调整排出学校下一学期的课程表

 

 

学生依据学校课程表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

 

学生选课指导流程图:

 

在了解自己学习需要基础上进行下一轮选课

 

 

学生选课

 

 

选课指导中心、班主任、导师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

 

 

依据个人课表进行学习

 

 

班主任统计本班学生选课情况

 

 

学校进行统计整理

 

 

排出下一学期全校的课程表

 

 

学生根据学校课表制定自己的课表

 

 

学校公布选修课清单,分发《选课指导手册》以及选课单

 

 

 

 

 

                                      作者:曹全路(天津市教育教学研究室

 

                                                         20067

 

 

 

 


 

 

 

 

 

 

 

 

 

 

 

 

 

 

 

 

 

编辑:牟春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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